关键词: 招教考试
根据《韶关市浈江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育教学类“青年人才”公告》精神,现将浈江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育教学类“青年人才”面试成绩进行公告(详见附件),并就本次公开招聘教师的资格审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
体检前,对进入体检对象是否符合招聘公告基本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现场提交审核资料)。审核过程中,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进入体检资格。在“全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系统”中上传虚假报名资料的,取消体检资格。
对被取消体检资格的,将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4月3日-4月4日(工作时间为: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地点:韶关市浈江区教育局二楼人事股(浈江区前进路2号,原市第七中学校址)
3.资格审核资料
资格审核时,考生须按岗位具体要求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所提交的资料必须与上传报名系统的一致):
(1)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原件的复印件(各1份,与报名系统上传的一致)。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报考人员(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以及已通过教师资格面试且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必须承诺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提交报名时上传的承诺书原件),否则不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2)《浈江区2023年青年人才公开招聘报名表》(用A4纸双面打印1份,须本人签名,提交报名时上次的原件);
(3)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
(4)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需提供成绩单、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相关证明;
(5)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二、体检对象
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为体检对象。符合资格审核条件及进入体检人员的名单于资格审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sgzj.gov.cn/)统一公布。
三、其他事项
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渠道畅通,手机、电话号码如有更改的请及时与我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751-8917293)。
附件(点击查看):韶关市浈江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育教学类青年人才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资格审查名单.xls
韶关市浈江区教育局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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