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根据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2024年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成绩,按照《2024年晋安区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2024年晋安区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补充公告》(以下均简称《公告》)规定的招聘办法,现将2024年晋安区公开招聘新任教师省统一笔试岗位(含第一批招聘26名,第二批补充招聘65名)面试资格审核等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核对象
参加面试资格审核对象按岗位招考计划数的1:3比例确定 (末位同分的一并参加面试资格审核)。报考晋安区属学校岗位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分情况、参加面试资格审核对象名单详见附件1。
二、面试资格审核
由本人到现场办理,不接受委托办理。
(一)时间及审核岗位安排
时间 | 审核岗位 |
2024年5月7日 | 区属小学岗位(除小学体育与健康教师岗位外) |
2024年5月8日 | 区属中学所有岗位及小学体育与健康教师岗位 |
审核当日具体工作时间为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另,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审核地点
福州市象园小学(地址:福州市晋安区象兴路17号)。
温馨提示:请从西门进入校园。
(三)参加面试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所须提交的材料
1、面试资格审核表、材料清单
所有参加面试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根据报考岗位对应下载《面试资格审核表》(附件2)、《面试资格审核材料清单》(附件3),并自行填写后打印1份纸质文档于面试资格审核当天提交。面试资格审核时,应聘人员须将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按《面试资格审核材料清单》顺序分别叠放,以提高审核效率。
注意:表格中的【考生签字】、及时间须在面试资格审核现场工作人员面前,考生本人亲自手写签字。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可在网络报名系统中打印,本人签名)、2024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笔试准考证各1份。
3、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仅2024届全日制毕业生提供)
(1)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毕业生所提供的就业推荐表,须经毕业高校院系及就业指导中心签章并附上大学期间课程成绩表。
(2)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要求份数完整、未经用人单位签章,每张封面写上本人姓名、毕业院校及专业。
个别高校尚未发给2024届全日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的,需提供经所在高校院系、就业指导中心签章的“未发给相关材料”证明(落款时间须在本次招聘面试资格审核截止时间之前)。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
①毕业证书。2024届本科毕业生暂未获得毕业证的,面试资格审核时无需提供,但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2024届研究生毕业生暂未获得毕业证的,面试资格审核时无需提供,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非2024届毕业生须在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附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的学历认证页(有效期至2024年8月)。
②学位证书。2024届本科毕业生暂未获得学位证的,面试资格审核时无需提供,但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2024届研究生毕业生暂未获得学位证的,面试资格审核时无需提供,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非2024届毕业生须在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供相应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附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的学位认证页(有效期至2024年8月)。
③ 教师资格证 。本科毕业生已取得证书的,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相应学科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的,要求面试资格审核时需提供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相应学科种类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教师资格笔试科目成绩均合格证明,并在报到时必须提供相应学科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证。
研究生已取得证书的,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证书的,允许正式报到起一年内取得相应学科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证。
5、符合招考公告规定条件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未满的应聘人员还应于体检前(具体时间将与面试成绩同时发布)提供派出单位同意报考函原件。
6、符合公告要求的在编人员须于体检前(具体时间将与面试成绩同时发布)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人事部门签章的同意报考函。非在编的在职人员须于体检前(具体时间将与面试成绩同时发布)提供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函。
注:已就业人员无法于体检前提供同意报考函或解聘(离职)证明材料的,取消其报考及拟聘用资格。
7、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国外留学人员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等留学人员还应在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注:2024届应聘人员为本科学历的,允许其《学历学位认证书》、《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研究生学历的需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面试资格审核时应提供本人书面正式承诺书、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的证明(应体现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本人书面正式承诺书及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落款时间均须在面试资格审核截止时间之前。
8、部分岗位对个别专业有研究方向要求的(指《公告》附表“专业要求”栏中所列专业后带有“(某某学科或方向)”的),须提供经毕业高校院系及就业指导中心签章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中的专业名称已明确“某某学科或方向”的可不必另行提供《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9、“具有2年相应学科任教经历”岗位的报考人员需另行提供劳动合同,单位出具的从教经历证明(需明确任教学科、任教起止时间、个人表现等),工资银行流水、社保历年缴费明细等材料。(a、任教年限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3月14日;b、四项材料须为同一家单位。)
10、除以上条款另有其它规定外,各岗位要求提供的所有证件(书)、证明材料等均须于2024年3月14日(含)前取得。请应聘人员务必留意应提交的证件(书)、证明材料的落款时间。
注:面试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
三、参加面试人员确定
1、根据已通过面试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报考岗位计划的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并入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通过晋安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专题版块另行发布。
四、其他
1、参加面试资格审核的人员还需现场微信扫码进入联络群,以确保招聘期间沟通畅通。
2、招聘后续工作我区将及时在晋安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专题”版块(网址:http://www.fzja.gov.cn/xjwz/ztzl/jy/)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附件:1、2024年晋安区公开招聘新任教师省统一笔试岗位笔试成绩、加分情况及参加面试资格审核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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